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41.“但耶和华与约瑟同在”表神性在祂里面,也就是在主里面,“约瑟”在至高意义上代表主;显然,此处所指的是试探中的神性,试探是此处所论述的主题。因为神性本身是耶和华;“耶和华与约瑟同在”表示祂存在或出现在主里面。由于字义论述约瑟,故经上说“与约瑟同在”;但就论述主的内义而言,所指的是“在主里面”。凡在教会的人都能从以下事实看出,神性在主里面,即:主从耶和华成孕;因此,祂经常称耶和华为祂的“父”。人的本质存在,因而其生命的至内层来自父亲;包裹物或外层来自母亲;因此,主的存在,因而其生命的至内层是神性,因为它是耶和华自己;祂通过出生而从母亲那里所取的包裹物或外层构成人身。这人身具有这样的性质:它能经历试探,因为它被来自母亲的遗传之恶玷污了。不过,由于祂的至内层是神性,所以祂能凭自己的能力将来自母亲的这遗传之恶逐出;这种逐出通过试探逐渐进行,直到祂经历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时,祂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由此可见“神性在祂里面”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7211.“我举手应许给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那地,我要把你们领进去”表凭神性能力提入天堂,主的神性人身是那里的全部。这从“领进那地”和“举手”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代表清楚可知:“领进那地”,即迦南地,是指提入天堂,“迦南地”表示主的国度或天堂(参看7196节);“举手”当由耶和华或主来说时,是指神性能力,“手”表示能力(参看878, 4931-4937, 5327, 5328, 6947, 7011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是指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方面的主(6804, 6847节),在此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这人身是天堂的全部。神性人身之所以是天堂的全部,是因为在那里,没有人,甚至没有一位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能对神性本身形成任何概念,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约翰福音1:18)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祂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因为天使是有限的,有限之物无法对无限形成任何概念。因此在天堂,他们若不以人的形状来想象神,就没有任何概念,或只有一个不得体的概念;从而无法要么通过信,要么通过爱与神性结合。正因如此,在天堂,他们以人的形式来感知神性;这解释了为何在天堂,神性人身是他们所关注的全部,因而是他们的信和爱的全部;他们由此与祂结合,从而被祂拯救(670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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